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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怎么停?
——高价水引发物管大讨论之五
作者:毛传荣
记者近日在随州城区一些小区发现,车辆乱停乱放,严重侵占公共道路,有的小区建有地下停车场,但车主却不愿将车停在里面。据悉,各小区因为车辆停放不当而引起的车辆被盗、损坏的纠纷时有发生。 在随城文峰都市花园可停放近百辆小车的地下停车库,里面稀稀拉拉停着几辆车。车库外面的道路上却停了不少车。记者在地下车库的门口看到,该车库注明了收费标准:自行车每月15元,摩托车每月25元,电动车每月30元,轿车每月90元,临时停车一天收费2至5元不等。该小区业主李先生认为,这个收费超过了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另一位业主杨某说,车辆乱停乱放,是物业管理失责。 随城塞纳左岸小区却是另一幅情景。该小区车辆从北大门进,南大门出,进入小区的车辆按停车位停放,井然有序。负责该小区的瑞庭物业公司总经理何克新说,小区常年停放的小车有50多辆,均签订有车辆停放服务协议,每车每年收费500元,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免费提供车棚停放。小区内每天有6名保安负责车辆引导、管理,不允许乱停乱放。汉东国际是新建的一个小区,负责这个小区的好百年物业公司总经理张杰说,小区地下停车库共有40多个车位,安排有3个人管理,每车每年收费600元。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法规也表明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去年8月1日,市物价局、市建委出台的 《随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规定:一级服务企业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要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二级服务企业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要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三级服务企业要保证进出小区的车辆停放有序。相应的服务费标准为:长期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每辆每月分别收取10元、12元、20元,小车、大车每辆每月分别收取70元、120元;露天专用停车场(位)减半收费;临时停车不收费。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物业公司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管理,包括车辆停放等。业主应按合同要求及业主公约,配合物业企业对车辆的疏导,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在小区停放车辆的业主应当承担车位服务费。在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业主还需与物业公司签订保管协议,缴纳车辆保管费,并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否则,车辆发生意外,难以有效地主张相关权益。 (本报记者 毛传荣 通讯员 刘文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