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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批准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新华社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和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批准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7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吴邦国指出,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会议期间,代表团和代表共提出506件议案,大会主席团已全部交付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审议代表议案,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到3月13日中午,已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418件。会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统一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上午9时28分,全场起立,高唱国歌。吴邦国宣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