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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服役”钢瓶屡禁不止
质监部门:别让隐形炸弹在身边流窜
作者:郑立、
本报讯 记者郑立、通讯员聂亮成、彭涛报道:“超期服役的液化气钢瓶,因频频发生事故,被人们称为‘隐形炸弹’。而这样的‘隐形炸弹’,在我市保守估计也有万余只。”3月25日,随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忧心忡忡地说。 据了解,尽管随城天然气管道已铺至千家万户,但城区及周边乡镇钢瓶用户持有量仍达30余万只。2009年,我市共检测钢瓶2.7万只,报废360只。从目前调查和摸底的情况来看,我市的钢瓶部分能依法按期送检,但仍有大部分市民对钢瓶使用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没有留意钢瓶上的检验时间。即使发现钢瓶到了检验时间,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充装液化气,不愿意及时将钢瓶送检。 据执法人员介绍,充装液化气的钢瓶作为一种压力容器,纳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畴。一般情况下,一个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煤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否则,未检测钢瓶放在家中就犹如放置了一颗 “炸弹”。近年来由钢瓶引起的事故时有发生,大多由于瓶子老化或煤气泄漏造成的,建议市民多看看所用钢瓶的检验时间,按时检验,以免在家里埋下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