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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征集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的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积极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根据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征集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困难人员就业。 一、公益性岗位设置种类 1、社会管理类:包括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交通协管、广场管理、治安协管等 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岗位; 2、公共服务类: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托老托幼服务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岗位; 3、单位公益性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如门卫保安、后勤服务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对象,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大学毕业生以及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三、公益性岗位的申报程序 参加征集活动的单位为市本级管理的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时将公益性岗位的设置理由、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和公益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岗位名称和数量、对象范围和条件、选拔程序和要求、工作时间和福利待遇、工作职责和管理等内容)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公益性岗位目录。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根据岗位录用人员情况和数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申报截止时间 公益性岗位的征集截止到2010年4月15日。 请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上岗申请登记。 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0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