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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眼看着村民破产与返贫
——湖北保康县中坪磷化工公司诉讼案件追踪
作者:廖君魏梦佳
  鄂西山区保康县中坪村3000多位村民,为了开矿致富,不惜高息举债3000万元,委托一名“神通广大”的商人办理磷矿开采权证。不料,这名商人用这笔钱买了三宗土地。经过4年漫长诉讼,村民获得胜诉。但法院方面的执行过程却一波三折,村民只得无奈地等待,而破产与返贫的阴影正悄然袭来……
  
    遭遇奸商,致富化为泡影
  
    1988年,中坪村成立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坪磷化工有限公司,集中开发小水电和磷矿,村支书黄立杰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实现人均收入3000多元,一度脱贫。但公司只有一座磷矿,现有储量只够开采七八年。申请新矿开采权成为全村头等大事。
    2005年,商人雷化强找到黄立杰,称能帮中坪公司购买保康县某矿段的采矿权,并办好一切手续证件,价格为6000万元。雷称,可发动村民先筹资3000万元,由他到银行“存一贷二”,这样就可以变成6000万元。冲着采矿权,中坪公司找村民集资100万元,又高息借债,最终集资3000万元。
    拿了钱,雷化强称,“购买采矿权后国家会开具正式发票,我开具的白条收据不能记入集体公司账户”,拒绝出具收款证明。无奈之下,中坪公司被迫同意在雷事先准备好的一份“借款”协议上签字盖章,勉强取得“借据”。
    拿到中坪公司的3000万元,雷化强于2005年7月在襄樊市购置了三宗土地。当年11月,中坪公司发现被骗,开始追索被骗款项,雷则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
  
    赢了官司,执行一拖再拖
  
    2006年1月2日,中坪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调查。同时,为确保这笔巨款不受损失,又以民事诉讼方式,向襄樊市中院提起诉讼。
    2008年5月,襄樊市中院一审判决雷化强败诉,雷化强不服中院判决,当年8月上诉到湖北省高院。省高院于2009年1月6日终审判决,“被告雷化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返还中坪公司3000万元购矿款,并赔偿该款利息损失”。2009年5月,雷化强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申诉被驳回。
    襄樊市中院执行局执行员乔大林说,从2009年7月开始,法院方面开始执行该案终审判决,但因各种原因,直到今年3月25日才确定涉案单位。他表示,至于何时了结此案,法院无法给出准确时间。
    而中坪村的村民4年多来在还债中艰难度日。因为还债,全村的生产经营已无法继续,每年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要的600多万元,因无力支付,现在全部被迫停止。“正在走程序”,是黄立杰从法院得到的最多的答复。
  
    还债度日,面临返贫之忧
  
    中坪公司律师罗彬告诉记者,本想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促使雷化强尽快返还款项。但村民无奈之下签的借款合同,让雷化强的诈骗成了合法行为。
    襄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文强说,雷化强虚构自己认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领导,以私下交易、办理采矿证为由,骗取中坪公司的3000万元,但雷出具了借条,而且这3000万元用于雷个人在襄樊购买土地,只改变了资金用途,并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省市两级检察院经过讨论,最终决定不予起诉。
    高息借了2900万元的债务,中坪公司不得不将生产的大部分矿石用来还债。面对村民的窘境,黄立杰说,如果再这样长时间拖下去,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村民破产与返贫。
    专家指出,这起案件的表象是,农民被骗很无奈,法院执行很困难,而行骗者逍遥法外;但折射出的是,现阶段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律制度不完善,公民风险意识不够强,这些问题亟待全社会正视与反思。
  
    (新华社记者 廖君 魏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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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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