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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面向全市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名额 根据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拟遴选6名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中共党员; 3、具备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律、经济、中文等相关专业;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08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7、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遴选程序 1、报名。各区、市、县、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委、组织部门负责遴选对象的报名工作,汇总后报市纪委审核。市直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报名时需带下列材料: (1)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2)《湖北省公务员登记表》或《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成果证明材料: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小传; (6)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8:00至5月10日17:30。 报名时需填写 《随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和《随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名册》各一式三份(纸张规格16K)。有关表格从随州组织网www.szzzw.gov.cn上下载。 2、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遴选条件与资格,由随州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3、组织考试。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少于遴选名额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名额。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的权重,以此计算综合成绩。省纪委将委派巡视组对此次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湖北省纪委统一命制。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3)笔试于2010年5月15日进行,面试于2010年5月22日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按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5、人员确定。由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 6、体检。由市纪委负责拟遴选人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将在随州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呈报审批。经公示没有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9、办理选调手续。遴选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报市编办上编,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随州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 随 州 市 纪 委:0722—3593115 随州市委组织部:0722—3593090 中共随州市纪委 201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