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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镇法庭为农民追欠70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程三国、汪军鸿报道:近日,随县法院唐县镇人民法庭对该县万福店某食品厂进行依法拍卖,将拍卖款693348元分配给刘某等14户农民,兑现该食品厂所欠农户借款。 投资商王某于2002年在随县万福店农场投资建厂,建厂之初,经营状况尚好。2005年投资商王某决定扩大规模,鉴于资金短缺,王某承诺以支付高息的方式向当地农户借款70余万元,2009年3月王某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便卷资逃走。唐县镇法庭受案后,及时对该厂的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了查封,通过公告送达方式,于2009年10月缺席判决偿还14户农民借款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唐县镇法庭及时委托拍卖公司对该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先后经过二次拍卖,成交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对14户农民的借款进行了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