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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
随县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作者:常跃耀、
本报讯 记者常跃耀、通讯员周宇报道:5月11日获悉,为加快随县健康发展,鼓励“冒尖”和保证重大决策正确,该县形成了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该县围绕 “建立健全干部评价机制,客观公平的评价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目标,建立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度。取得重大实绩的,由县委研究决定将与干部评先表模、干部使用、干部待遇及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 同时,随县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决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或审议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审定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中的问题;研究决定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对干部的奖励和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及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决定或调解重点建设项目和争取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及相关政策;研究决定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5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的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研究审定全县财政收支的预决算;研究并审批未列入预算的,或需追加预算的,单项在50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支出;研究并审批50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性支出;研究并审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拆借资金及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