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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干事创业热情 重用取得实绩干部
随县对干部取得的重大实绩进行备案
作者:常跃耀、
  本报讯 记者常跃耀、通讯员廖志文报道:5月25日,从随县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研究制订 《实行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度的意见 (试行)》。这是该县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干部科学评价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
    新随县百事待举、百业待兴,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涨,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人才工作,把激励和保护好党政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出台了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度,干部的重大实绩分为一、二、三类,干部实绩每半年认定一次。
    干部重大实绩主要指干部个人在全县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出色表现,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重大项目的成功引进落户并产生较好效益,特大项目的成功立项并争资到位,在争取国家、省支持随县发展方面出台特殊政策发挥重要作用以及其他在主办、主抓、主管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突出成绩等。申报为一类实绩的内容有10个条目,如第6条写着“立项争资项目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争取国家项目资金额度占全省分配资金总额的二十分之一以上,且总额达到3000万元,本人在其中起第一作用的;二类实绩有9个条目;三类实绩有7个条目。
    同时,该县从4个方面加大实绩结果的运用力度:与干部评先表模挂钩,每年评比表彰一批 “建功立业好干部”;与干部使用挂钩,对认定为取得实绩的干部,每年预留一定的岗位,向县委推荐考察任用;与干部待遇挂钩,对取得一类实绩的,提高一定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取得一类实绩记三等功一次,取得二类实绩或三次三类实绩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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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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