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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组织开展行动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刘金文报道:根据省林业局《全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全市林业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春季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春季行动”从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3个月。 为了开展好“春季行动”,市林业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运平同志任组长,森林公安局、资源管理科、野保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 “春季行动”是以充分发挥资源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破案才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提高林业部门维护林区稳定,驾驭林区局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 其工作目标是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遏制涉林违法犯罪势头,转变局部地区林区治安混乱现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维护林区长治久安。重点打击对象一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二是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三是放火和失火烧毁山林的行为;四是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五是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重点整治部位是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灾区、边缘结合部、木材经营加工场所以及各种矿石开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