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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春季行动”取得战果
两祭祖者扫墓引发火灾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刘金文报道:日前,广水市法院对两起因清明祭祖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公开宣判,祭祖者张某某、程某某均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月3日上午,广水市某镇居民张某某到该镇某某村为其岳母上坟。他点火烧纸时,不慎引发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105亩。4月5日上午,广水市某办事处居民程某某到乡镇给其祖母上坟,因燃放鞭炮不慎引发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155亩。虽然程某某同当地村民和驻军奋力扑救,但仍烧损林木2000余棵。 在“春季行动”中,广水市森林公安机关把办理“森林火灾”案件作为严打重点工作来抓,他们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一边组织人员扑救森林火灾,一边派出精兵强将现场侦破火案,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迅速侦破3起森林火灾案件。在强大的严打攻势下,两肇事者先后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另1起失火案已进入起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