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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涉三地新华理赔彰显优质服务
2010年4月5日被保险人程某,因“蛛网膜下腔出血”在温岭市突然昏迷,在温岭抢救后转院至武汉身故。伤痛之余被保险人的妻子想起2008年元月份在新华保险为其丈夫投保了一份保额5万年缴保费2500元的《吉利相伴A款》两全保险,2010年5月20日受益人到新华保险随州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联系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和武汉分公司多方联动,三方配合于2010年5月30日完成调查并于3日内结案。2010年6月7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101632.5元打入受益人账户。虽然这笔理赔款抚平不了遇难者家属的伤痛,但也无疑给被保险人家属带来了安慰和希望。 (陈嫦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