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麸皮掺假使香菇种植户损失惨重,短短几日发展成百人上访局面,随县检察院以最大限度减少菇农的经济损失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通过办案,成功化解了一起重大的群体性涉法上访事件。这是记者在随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大调解的一个缩影。据介绍,随县检察院从建院以来,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秉承“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样本”已在随县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
一字之变
从“维稳”到“创稳”
“一天办理了4起刑事案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故意伤害。”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林宏伟,至今仍不能忘记,刚到随县检察院第一天开始办理案件的那个场景。“从那一天起,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成了大家思索的话题。”
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有效化解的前提就是要做到底数清楚。随后,随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将群众的诉求按合理与不合理、急办与缓办进行分类,力求迅速抓住矛盾核心。去年9月,随县万和镇农民刘英来到检察院,哭闹着要求检察院为她伸冤。原来,从2007年起,王明、刘英夫妇与本村林军、刘林夫妇,因山地承包产生矛盾。去年5月24日晚,王明来到林军的罂粟地摘了一部分罂粟果后返回,恰遇林军夫妇,刘林追撵王明,追了一段路程未追上便返回。次日早上,林军发现王明死在路边,遂报警。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死者王明全身没有外伤,现场没有打斗痕迹。经司法鉴定:王明在患重症冠心病的基础上发生急性心功能衰竭而亡,其死前纠纷可为急性心功能衰竭的诱因。警方侦查终结后向随县检察院报捕刘林,在此期间,刘英进行了四处上访。
随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认为,刘林不知王明患有疾病,无法预见自己的追撵行为可能导致王明死亡,因此刘林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方在依法作出结论的同时,了解到刘英坚持上访的原因:其家庭贫困,又失去顶梁柱,只有与6岁的孙女相依为命。检察官得知情况后,没有简单地告诉结论了事,而是热情地接待她,给其倒开水,买来早餐,并答复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她的实际困难。送走刘英,检方迅速向县政法委汇报了此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天后,县政法委召集公、检、法、司和当地政府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协调解决刘英实际困难。协调会后,刘英再也没有四处上访了。
“与其被动维护稳定,不如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主动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德超如是说。
从“维稳”到“创稳”,一字之改,改出执政为民的新思维,改出矛盾纠纷大调解新机制。
一项创新
“大部制”成就“大调解”
7月15日,刚送走一位来访者的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永胜告诉记者,如果一捕了之,一诉了之,社会矛盾得不到根本化解。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不能机械地办案,必须把解决法律问题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
“不让自己能好的病演变成必须打针吃药的病。”徐德超以一个形象的比喻道出随县检察院大调解策略——为了实现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该院实行了大部制的创新机制。据介绍,一位来访者反映一个问题,可能要涉及到几个科室的事情,如果任何一个科室的人不在,来访者的问题就得不到解决。而在随县检察院,有限的人力资源催生出“大部制”的工作模式,几个科室的负责人由一个人兼任,这样极大地提高了办事办案效率,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会迅速化解。
“3个科的职能,我既是科长又是科员。”今年48岁的顾有财,是控申科科长。他一人承担着控申举报、宣传;来信来访接待;人民监督员、监所检察等多项职责。而在装备科,该科在承担检察装备职责的同时,还承担着检察技术科的职能。
在这样“一身多用”的环境下,随县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据了解,定编50人的随县检察院目前到岗只有31人,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案件76件,涉案人员133人;受理起诉案件72件,涉案人员112人,无一起错捕错诉。在高效完成了批捕、起诉工作任务的同时,该院还严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立办贪污贿赂案件4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件,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犯罪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1件,大要案比例占办案总数的50%。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矛盾减少
创出和谐发展新局面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抓住焦点,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矛盾 ‘触点’,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稳定。”徐德超深有感触地说。
2009年10月,随北多个乡镇政府陆续接到菇农反映,菇农种植的香菇因使用了伪劣麸皮而发生菌丝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据统计,共涉及一千多农户,菌丝死亡袋料达200余万袋,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因为涉及菇农众多,损失惨重,广大菇农情绪激动,纷纷到各级政府上访。事件发生后,随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把握取证的方向,并快速批捕了叶某、李某等9名生产、销售伪劣麸皮的涉案人员。随后,该院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菇农的经济损失等方面考虑,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符合追诉条件的6名中下级的销售商,在确认他们已赔偿菇农的经济损失或与菇农达成赔偿协议后,依法作出了不予追诉的决定;对已逮捕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3人变更了强制措施,让其回乡与菇农核实、赔偿损失,达成赔偿协议;对应当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起诉至法院。目前已有98%的菇农与麸皮销售商达成赔偿协议,剩下少数菇农尚在与销售商的交涉之中或已提起民事诉讼。一场重大的群体性矛盾初步得以化解。
今年以来,该院还对11起轻微的刑事案件,实行了调解优先的原则。今年1月,警方移送检方审查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为家庭琐事,兄弟俩产生矛盾,哥哥一怒之下将弟弟打成轻伤。如果简单地起诉了事,兄弟俩可能成为世仇。为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官找到双方当事人,促成兄弟俩和解:哥哥主动赔偿弟弟的经济损失,弟弟放弃追究哥哥的刑事责任的请求。
“随县检察工作样本”的形成体现着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爱民的工作理念,同时,检察机关也真正得到了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县检察院共建村八旬老汉将检察官送到村头,久久不肯离去;6旬农妇从30公里外的乡下带着20枚土鸡蛋,送到检察院,请求检察官一定要收下……
百姓的淳朴让检察人员感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他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
“在今年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审查中,54.6%的案件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起的”。面对这一数据,徐德超和他的同事们同时也感到了压力,他说:“化解社会矛盾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徐军国 通讯员 王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