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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房产管理局 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关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标扩面”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决定2010年下半年,扩大随州市城区、曾都区和随县的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一、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1、保障面积由现行的人均住房面积13m2提高到14m2。 2、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现行的324元提高到398元,同时将乡镇的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本城、镇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生活;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398元以下(含低保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自本通告之日起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 咨询电话:市 区0722-3242471曾都区0722-7097383随 县0722-3339511 201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