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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建设法治工商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
近年来,我局以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南,认真贯彻实施《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意见》,在全系统高标准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 高标准地建设法治工商,没有对依法行政的深刻认识无疑是缘木求鱼。我局从转变执法理念抓起,针对法治工商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研讨”、“大动员”、“大学习”、“大宣传”等活动,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法治工商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是行政执法的基础,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线。只有法治工商建设到位,才能实现转型后的职能到位,才能实现各项工作的提档升级,才能真正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形象,为高标准建设法治工商作了思想上的准备。 高标准地建设法治工商,没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无疑是空中楼阁。自2008年至今,我局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先后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新建、改建了8个基层分局的办公楼,购置了电子触摸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像机等办公、办案设备240余台套装备基层,为84%的分局、所配置了执法车辆,使基层的办公及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的改善,为高标准地建设法治工商作了物质上的准备。 高标准地建设法治工商,没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无疑是纸上谈兵。为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我局一是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和提高培训档次。从2009年至今,以组织专业培训、聘请专家授课、举行模拟听证、组织旁听诉讼等形式,对400余人次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较系统和较专业的培训,使窗口岗位人员的一次培训率达到了100%,两次培训率达到了80%,其他岗位人员的培训率达到70%以上。二是以“一月一法一考”活动为载体,营造持久的学法氛围,使所有执法人员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带着压力学,并将学法考试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以开展“六能、六会”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为依托,使同志们在学中干,做到学以致用;在干中学,做到以学促干,使执法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为高标准建设法治工商作了人力资源上的准备。 一是科学确责。我局根据湖北省工商局印发的《工商所指南》,结合系统实际,对基层执法岗位的设定和执法人员配备进行了统一。各分局、所均按照“一室一厅两队”或“一室一厅一队”的模式,规范了岗位设定和人员配备。同时,明确了各岗位的执法责任、权限范围、工作规程和执法程序,完善了执法岗位责任制的载体,及时更新执法岗位分布图和各岗位责任公示牌,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公开,使各岗位的法定职责得到明确的界定。二是监督履责。为保证岗位责任正确地履行到位,该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对《曾都区工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按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原则,将所有具体行政行为划分为8大类,23个小类,细化出217项,并对各岗位的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制定出相对应的评议考核标准。去年至今,针对评查出的60余项具体问题,向23个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40余份,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严格问责。为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我局为所有执法人员建立了个人执法档案,将其具体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的各个环节及优劣进行动态管理,并将执法评议考核的结果按40%的比例与绩效考核进行对接。同时,明确了15类必须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加大了对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2009年至今,共对5名过错责任人进行了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或免去领导职务的处理。起到了处理一个,警示全员的作用。 为建设一流的服务窗口,我局按照分批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统一了基层办事厅的建设标准。一是做到“五有五规范”。“五有”,即有政务公开栏、有电子查询平台、有微机打印机、有办事指南、有岗位责任牌。“五规范”,即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规范、电子查询平台提供信息规范、网上办公操作规范、办理事务程序规范、执法责任公示规范。二是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消费维权、执法办案网上办公为突破口,将网上办公的范围扩大到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和政务管理等领域。目前,部分基层分局已初步实现了监管执法的网络化和信息化。个体登记实现了名称核准网上查询后即时核准,登记资料即时录入,登记结果即时反映。商标查询实现了对全区注册商标基本信息的实时查询。广告登记实现了实时掌握全区广告登记情况,对辖区范围内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管。合同管理实现了即时反映合同备案、动产抵押、农业订单、守重企业等情况。案件办理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监控、网上录入、网上核审、网上审批。受理投诉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转办、网上反馈。 高标准建设法治工商,其关键点在于以落实制度促行为规范。为此,我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对监管模式、许可方式、维权方式和事权划分进行了改革,建立完善了20多项主要制度规范,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如,为解决执法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制定了 《曾都区工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明确了区局、分局 (所)、各业务科室及每个执法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人员。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推行了 “一审一核制”、 “首办负责制”,实行 “一站式”服务、 “一条龙”审批,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职责,修订了 《曾都区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规范》,从案源管理、立案到调查、核审、告知、决定、立卷归档、执行、回访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实行了 “办案、核审、决定”三分离,对各基层单位的办案及核审、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理顺了执法关系,整合了执法资源,提高了执法效能。为解决行政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制定了 《曾都区工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细化了183项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缩小了办案人员的权力空间,防止了权力运用的随意性,避免了执法畸重畸轻的现象。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作用,正确处理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制定了 《曾都区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规则》,通过行政指导缓解监管执法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至今,全局共实施行政许可3100余件,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00余件,无一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成功调解各类消费纠纷900余起,其中,最小赔偿金额为1元,最大赔偿金额达53.9万元。 随州市曾都区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