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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废弃家电产品处理目录出台
新华社9月15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15日联合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确定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的回收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应对主要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的挑战。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产品的确定主要考虑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因素。根据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回收和处理列入上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还需遵照相关规定,取得资质许可,并实施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生产者标识制度、资产核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