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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护卓有成效
坚持依法治林,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加大封山育林力度,2006—2009年对全市所有山林进行了封禁。 深入开展春季行动、破案攻坚百日会战、候鸟行动、绿盾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认真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年采伐量控制在国家核定的限额内,“十一五”期间累计采伐24.14万立方米,远远低于169.75万立方米的累计限额。加大采伐监管力度,严把伐前设计关、伐中监督关、伐后验收关。做到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确保了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狠抓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逐步规范。2009年度全市有大小木材加工厂96家,通过清理整顿,今年核发加工许可证19家。 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高了征占用林地许可效率,征占用林地基本走上法制化轨道。每年征占用林地都控制在林地限额内。 实施了生态公益林工程,巩固我市生态安全体系。从2005年起,我市开始了国家和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建设面积和补贴资金逐年提高。目前,面积达102.0315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8.1083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53.9232万亩。约占全市森林资源的16%,是我市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远远低于5‰的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