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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随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作者:场

  随县广大农民朋友:
    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今已经成功运行四年了。2011年,我县将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交30元钱,国家、省、县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20元钱,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的筹资额达到150元,将妥善缓解农民朋友的就医负担。
    我县2011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积极参与。
    一、筹资时间
    2011年度新农合的筹资截止时间是2010年12月底,如果您错过了这一时间,将失去下一年度看病就医得到报销的机会。农民参合以户为单位,按照您家庭的实有农业人口数,人均缴纳30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您可以到户口所在地镇(场)卫生院或村(居)委会缴纳参合费用,同时,您一定要索取与所缴费用相符的收费票据,并在2011年2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村卫生室领取合作医疗卡。
    二、报销程序
    参加新农合后,如果您在随州市范围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要您出示《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医院就会按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比例当场予以报销。因病情需要如果您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请按规定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时携带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发票、诊断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合作医疗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镇(场)合管站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补偿标准
    2011年,我县新农合继续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模式,住院分娩等继续实行定额补偿,同时,提高了患有先心病的0-14岁儿童救治的补偿标准,患白血病的儿童救治补偿标准正在试点中。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门诊补偿标准
    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本镇(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镇(场)卫生院按35%比例给予补偿,村卫生室按30%比例给予补偿,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
    封顶线:参合农民每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偿数额镇(场)卫生院封顶线为14元,村级卫生室封顶线为9元,年度累计封顶线为200元,超过封顶线的金额由患者个人负担。
    (二)住院补偿标准
    起付线和封顶线: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镇(场)定点医疗机构8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县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封顶线标准为4万元,即新农合基金为每个参合农民在1年内累计补偿的住院医疗费总额不超过4万元。
    补偿比例:参合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部分从新农合住院医疗基金中分段按比例补偿。在镇(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8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20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县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400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801元至5000元按35%的比例报销;5001元至20000元按40%的比例报销;20001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
    (三)住院分娩定额补偿
    参加新农合的孕妇属计划内生育的,住院正常分娩(含剖宫产)每人定额补助200元,由产妇出院时在就诊所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即时报销。有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纳入一般住院补偿范围,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另外:国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300元。这样如果在镇(场)卫生院平产基本上就不用花钱了。
    (四)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补偿
    对0-14岁(含14周岁)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4个病种的参合儿童,按照省确定的病种定额付费,结算标准为每例23000元,由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70%(16100元),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0%(4600元),参合患儿家庭承担总费用的10%(2300元)。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孤儿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75%(17250元),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5%(5750元),参合患儿家庭不承担费用。如果有您认识的先心病、白血病儿童,请告之与当地卫生院或合管站联系,以便更好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农民朋友,生命是可贵的,拥有健康最幸福,您拥有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少抽一包烟,少喝一瓶酒,全年疾病保障无忧愁,请不要错过参加2011年的新农合的机会,我们将竭尽全力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今年在镇(场)住院报销的比例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到当地卫生院、合管站或县合管办咨询。
    奔小康,要健康,合作医疗是保障。祝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县合管办:0722-3339386
  县监察局:0722-3339082
  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殷店镇中心卫生院简介
    随县殷店镇位于随北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总人口67780人,辖30个行政村(居委会),为原殷店镇、天河口乡、岩子河乡三乡镇合并而成。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是随县四个中心卫生院之一,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4928.4平方米,下设两个分院。全院开放床位80张,下设四个病区,10个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年门诊量50000人次,住院4500人次、开展西医全科、中医诊疗和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卫生院固定资产达1000余万元 。
    卫生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全院共有职工196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88人;拥有进口彩超、500maX光机、电子胃镜、全自动麻醉机、自动生化分析仪、三维牵引床和脑电图等先进诊疗设备、卫生院重点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科、针灸疼痛科及预防保健科等。能开展上腹部肝、胆、胃、脾、胰、肠道及四肢骨折内固定手术;妇产科开展顺产、难产接生、剖宫产、子宫肌瘤、附件囊肿等手术及各种妇科病的诊疗;特别是在儿科诊疗方面有独到经验。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到吴店、高城、万和、草店、小林等邻近乡镇。卫生院一贯坚持病人第一、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的办院宗旨,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硬件建设,优质服务,文明行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优质快捷的医疗服务 。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真诚服务新农合。
    院长:潘义斌
    联系电话:0722-4632296(院办公室)
  0722-4631945(院合管科)
  柳林镇卫生院简介
    柳林镇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并承担了部分卫生行政管理功能。我院现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人,开设内、外、妇、儿、五官、中医、理疗、计生服务等临床科室,辅助检查设有放射科、化验室、B超室、乳透、TCD等科室。配备18项全自动血球分析仪、500mAX光机、B超、全自动血液生化仪、多参数心电监护、心电图、彩色经颅多普勒(TCD)、乳透机等一大批先进设备。能开展胆囊摘除、胃大部切除、前列腺摘除、阑尾切除、疝气、骨折等外科手术,以及子宫肌瘤、部宫产等妇产科手术,和鼻息肉、鼻炎、扁桃体、翼状胬肉、睑内翻等五官科手术。
    我院优秀人才简介如下:
    吴清明,院长,主治医师,从事妇产科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在上级医院进修,为妇产科学科带头人,能够熟练开展子宫全切等手术。
    方之洪,副院长,主治医师,从事内科、儿科工作,曾于1997年在市一医院进修内儿科,对内儿科复杂病例有着明确的解决方案。
    李晓龙,副院长,主治医师,从事内科、五官科工作,曾于2000年在市一医院进修,一直从事医疗业务工作。
    朱建兴,外科主任,主治医师,曾多次在曾都医院进修,为外科学术带头人,能熟练开展基层普外及骨科手术。
    岳邦朝,卫生院聘请的名老中医,应用自行研制的药物治疗烫伤,效果独特;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各种风湿病,骨病,腰腿痛等在随南地区享有盛誉。
    长期以来,我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坚持党中央、国务院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立足于基层,服务农村,不断加强医疗技术队伍建设,完善诊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我院承诺:以最低廉的价格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患者至上,信誉第一!
    柳林镇卫生院办公室电话:
    0722—4882270
    柳林镇卫生院合管科电话:
    0722—4882222
  淮河镇卫生院简介
    淮河镇卫生院始建于1975年10月,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乙等综合性卫生院,是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拥有各类技术人员42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人员18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B超室)、手术室等临床、医技科室,拥有50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数字B超机、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尿分析仪、全自动心电监护仪、经颅多普勒等先进诊断、检测设备。完全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要。
    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真情换理解”的指导思想。强调医疗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高,让病人放心。改善服务流程,处处方便病人。严格掌握诊疗适应症,降低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做到把病人当亲人,把病人当朋友,把病人当熟人,一站式服务的理念。我们发展的目标是:降低医疗费用,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院长叶大强向参合农民郑重承诺:以病人的安全为第一、以患者的需要为第一、以老、弱、妇、残优先服务为第一、以服务态度为第一、以服务质量为第一、以价格最低为第一。
    淮河镇卫生院办公室电话:0722-4682038
  合管科电话:0722-4682419
  2010年1-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2010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基金运行状态良好,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一)参合及筹资情况
    全县19个镇 (场)(含长岗)共有农业人口756329人,2010年参合人数为745402人,参合率98.56%。参合农民年人均缴纳30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45元,县财政补助15元,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1181.0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137.788万元;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新农合扶助资金98.41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118.10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54.30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472.412万元。全县新农合基金分为门诊统筹基金、住院基金和风险基金,其中:门诊统筹基金按20%提取共2236.206万元;住院基金按70%提取共7826.721万元;风险基金按10%提取共1118.103万元。
    (二)参合农民补偿情况
    1-10月份,全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7068.0724万元,共有154.9474万人次的参合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受益。其中:147.1414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门诊统筹基金补偿908.4147万元;1.0813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门诊慢性病基金补偿190.8604万元;5.5922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住院基金补偿5721.6523万元;4749名参合住院分娩孕产妇获得定额补助93.04万元;血液透析6576人,补偿154.105万元。住院参合患者人均补偿达2406元,获得5000元以上补偿的860人次,1-10月份住院率9.02%,住院综合补偿率42.51%。
    1-10月份,镇(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68.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占7.93%;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占18.79%;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占1.03%,其它医院占3.50%。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我县68%以上的参合病人留在镇(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一方面说明我县镇(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较强,参合农民愿意留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另一方面说明我县的新农合政策对合理引导参合患者实现就近、便捷诊疗效果明显,对保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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