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今年宣传的主题是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弘扬法治精神,要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要以培育法律文化、树立法律信仰为目标,以根除“人治”思想为切入点,以 “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和代表未来的青少年以及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的人群为重点,整合各种宣传教育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切实有效地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从而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信法的良好习惯。 弘扬法治精神,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转变。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弘扬法治精神,要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要建立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监督,加大对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为法律成员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保障司法权独立行使,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于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法和实体法,加强审判监督,明确司法责任,确保每件案件裁判都公正无误,以个案的公正来维护司法的权威。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弘扬法治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力求惠民利民。树立人民群众的需要是第一信号、人民群众的参与是第一动力、人民群众的评价是第一标准的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开展为群众办法治实事活动,使人民群众从法治工作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 何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