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发展史 开创新局面
奋力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再创辉煌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十周年发展纪实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伴随着地级随州市的成立而诞生和成长,历经十年的风雨征程和艰苦奋斗,今天迎来了建院十周年华诞之庆! 10年前,随着国务院决定设立地级随州市,随州的司法事业也揭开了崭新的篇章。2000年12月28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挂牌办公,受理各类案件。十年来,随州中院在省高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我市的和谐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模范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最佳文明单位”,抒写了随州法制史上的光辉篇章。 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十年来,随州中院不辱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惩罚、保护、调节职能并重的意识,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调解社会经济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十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468件,审结5393件,结案率98.6%,先后审结了熊振林故意杀人案、南德集团与中国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信用证纠纷案等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协调化解了爱多债务纠纷案、原铁树集团1554名退休职工诉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案等一批涉及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质量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十年来,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29件368人;刑事二审案件621件。2002年,中院刑庭被市政法委评为 “严打”先进单位和 “十佳政法单位”,2008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不断探索调解规律,总结调解方法,调解结案数逐年上升。十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494件,诉讼标的额达12.3亿元。中院两个民庭先后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2007年,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加强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好维权、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增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自200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7件,审结228件。2005年,中院行政庭被省高院评为 “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中院执行局率先实行了执行决定权、实施权与评估权的分离,将听证引入执行程序,确保执行公开、公正。积极探索企业经营权拍卖、发放债权凭证等执行新手段,拓宽执行途径。先后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执行会战和清理执行积案等多项活动,攻克 “骨头案”、“钉子案”。十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8件,执结260件,执结率为97%,执结标的额达10.8亿元。2010年7月,中院执行局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推行便民利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十年来,随州中院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行和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为方便群众诉讼,中院推出了一系列便民诉讼措施:在立案大厅公示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司法救助范围等,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举证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提示、诉讼文本等资料;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登门立案等便捷立案形式,方便群众诉讼。严格按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核算收取诉讼费用。 ——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通过实行院长接待日、联合接访、领导“五定”包案责任制和构建重大信访预警、排查、通报和处理机制等多项措施,畅通了信访渠道,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十年来,共处理各类信访信件30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5000余人次,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中院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先进集体”。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帮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保证有困难的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十年来,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14件,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02.6万元。 ——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复查、再审案件办案规程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再审程序。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及时立案再审;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说明法律理由,做好息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2005年,中院审监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十年来,随州中院长抓不懈,不断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根据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于2001年开展了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 “一教育三整顿”活动;2002年开展了 “转变作风年”活动;2003年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司法大检查”活动;2004年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2005年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06年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2007年至今,中院在不断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当法官好,当好法官”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在干部管理使用方面,市中院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官法》,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中院组建时通过公开招考选拔了工作人员,2003、2008、2009年三次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尤其是2008年3月进行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改革,其所达到的能上能下的效果在全市尚属首次,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人事改革工作,中院提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形成了正确的用人机制和导向,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法官教育培训方面,市中院经常开展示范庭观摩、书记员记录比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十年来举办各类岗位培训172期,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积极支持和鼓励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习,目前中院共有85名正式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了96%,有4人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10余名法官取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法官队伍的综合司法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先后涌现出李伟业、刘俊利等一批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优秀人民法官,有100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级记功和表彰。十年来,市中院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法院系统,中院“零违纪”仅随州中院一家,为此先后三次被省高院评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条件 十年来,随州中院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配备和调整,指导各基层法院围绕地方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基层法院的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市中院积极协助基层法院选拔人民陪审员67名,并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现已全部履职。此外,中院还通过加强审结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全市法院审判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呈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十年来,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64783件,审结62831件,结案率为97.1%;受理执行案件21376件,执结20994件,执结率为98.2%,执结标的额3.7亿元。为随州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物质建设方面,市中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于2004年3月建成了占地面积30亩、投资2000余万元、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的多功能审判综合大楼。近年来,又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绿化、亮化机关环境,被市政府评为园林式单位。在加强自身物质建设的同时,中院还积极支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专门成立了法庭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对口联系部分基层法庭,积极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争取项目和资金。广水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建成使用,今年又协助随县法院向市发改委和省高院申报了审判综合楼项目,完成了项目立项工作。全市法院纳入2007至2009年国债投资法庭建设计划12个,目前已建成8个(分别是小林、万和、淅河、环潭、何店、蔡河、应山、长岭),马坪法庭已落实征地。此外,全市法院还更新办案车辆近百台,配备了自动化档案管理设备,市中院和广水法院档案管理均达到省特级。全市法院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也已按期完成,实现了同省高院和基层法院的三级联网。 回首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备感任重道远。随州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今后,我院全体干警要以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发扬优良传统,继续改革创新,圆满完成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在我院的发展史上续写更为精彩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