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上楼被狗吓倒
律师:狗主人也得担责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陈令报道:“我养的宠物狗动都没动,但邻居上楼被吓倒摔伤。邻居要我赔付医疗费,这合理吗?”日前,市民陈女士致电本报咨询。 不久前的一个中午,陈女士准备牵着宠物狗出门走走。“当时我站在门外锁门的时候,恰逢一邻居上楼,可能是只顾低头走楼梯没留意到狗,那位邻居走到跟前吓了一跳,不慎摔倒了。”陈女士说。事后,邻居表示腿磕到楼梯摔伤,要陈女士赔偿医药费,陈女士有些委屈:“当时我牵着狗,都没动,他自己吓倒了,也要我赔偿?” 对此律师表示,陈女士作为动物饲养人将其饲养的宠物狗带到公共场所,应当预见宠物狗有可能惊吓或者伤害他人,其饲养的宠物狗虽然未对他人有叫、咬、扑、抓等攻击行为,但使他人受到惊吓并且摔伤,陈女士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除非陈女士能够举证证明,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比如对他人饲养的动物实施挑逗、殴打,以声音或动作进行恐吓激怒动物而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