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隶属于湖北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政府的电力公司,恩施电力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扬名。日前,关于该电力公司“400人坐享6亿分红”的帖子,在网上甫一现身便遭围观并大量转载,恩施电力由此被称为“史上最牛电力公司”。同时有网友质疑作为一家国有电力公司,如此天文数字的分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7日,新华社记者赴恩施调查发现,湖北恩施电力公司职工通过股权转让等交易获利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电力公司和恩施州政府均认为此事并非非法。
六亿“分红”震动当地车市楼市
截至18日,关于 “恩施电力总公司分红6亿人民币,400多人一跃为百万富翁”的网帖依旧在各大网站流传。该帖称,用于分红的股份,当时只有州电力总公司本部和县市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才够资格购买。用总公司职工的福利房作银行抵押贷款总公司担保每人贷款10万元配股10万元,合计20万元。如今按1比8.2的比例退股分红,人均分得一百多万元,多者超过一千万。分红严重的向原电网局倾斜。对于其他公司(例如供电公司)只按照1:1.7分配。
此外,帖文还称,此事已经在恩施城街知巷闻。巨额分红甚至带动了当地车市、楼市以及保险市场,恩施电力公司宿舍区已经有很多新车入住。同时,恩施各银行都在争取该分红存入其银行。
公司称系“股权转让收益”
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恩施电力实现销售收入29.83亿元,实现利税也不过2.81亿元。超过利税两倍的分红,究竟是否空穴来风?
在网帖不断流传,媒体也纷起关注的同时,恩施州电力公司内部人士证实6亿元发钱确有其事。至16日,恩施电力方面终于公开回应,对媒体表示,帖文所说“6亿分红”,实际上是恩施富源等四家民营公司2010年底按有关规定清退股权的股权转让收益,并非入股“分红”,更不是恩施州电力总公司职工“年终奖”。
据悉,这四家民营公司是恩施州电力总公司系统部分职工,于2003年自发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与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没有资产产权关系。
据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当时富源公司向电力职工筹资1000万元,当时只筹集到800多万,缺额部分被派往富源公司担任一把手的职工出资130余万元补齐。富源公司打算投资水电开发,但筹措的资金不够,于是2004年再次筹资,部分职工将房子抵押贷款“入股”,这次筹集资金5000万元。当时有规定,最多入股不超过30万元。富源公司投资开发龙桥水电站,首期总装机6万千瓦,年回报率达10%。2007年,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新分来一批大学生,领导考虑让其入股,这次新筹资1000万元。
这位人士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电力公司职工不允许持有电力企业股权,已入股的要求退股。不仅恩施,全国电力系统都在退股。龙桥水电站被国电集团收购,因各县电力公司职工也不同程度参与到富源公司中来,按照比例和利润情况,不同公司参股职工退股的比例不同,有的是按照原入股金额的1.7倍退股,最高的则是按原入股金额的6.4倍退股。
这位人士透露,此次股权转让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涉及自然人股东3000多人。电力总公司有10个人选择一直未入股。他本人当时入股10万元,目前获得70万元“退股”收入。大多数人的退股收入应该都集中在这个水平。近千万元的只有当时富源公司的负责人等个别人。该负责人表示,
湖北电力核查未发现国资转移
业内人士介绍,职工持股是电力行业由来已久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电力职工持股的呼声也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8月,“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即联合下发了“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到2008年,国资委、电监会等再次发文,明确规定电网相关人员不得当区域内发电企业“股东”,已持有股权的,1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
2009年10月,国资委再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上述文件,封堵了电力企业职工对电厂的继续投资,原有股权也被逐步清退。有关报道称,电力系统内的职工持股清理按规定到2010年年初应该基本完成。如此,恩施电力的天文“分红”算是姗姗来迟。
据记者了解,作为恩施电力代管机构的湖北省电力公司,也针对此事成立核查组,对此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转移等问题进行核查。湖北电力和恩施州政府17日表示,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调查核实,未发现国有资产转移和违规交易问题。
富源公司被央企国电集团收购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8年12月29日,一则来自利川新闻网的消息称,龙桥电站工程是恩施州“十一五”重点项目,为郁江干流湖北省境内三级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其总装机6万千瓦。工程由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民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利川市郁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第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大坝标段施工。该电站自2007年5月正式发电以来,企业保持了平稳的发展状况。
去年11月16日,中国电力网一则来源于国电集团、名为《国电华中分公司加快发展转型水电并购获突破》的消息称,11月10日,国电华中分公司与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力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民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鑫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恩施举行了隆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移交仪式。这标志着中国国电已正式接管恩施富源公司、力源公司、民源公司、鑫源公司及其所属的装机容量共计26.3万千瓦的水电企业,也标志着华中分公司加快发展引领转型,加大电源结构调整力度获得新的突破。
消息称,富源公司是恩施州电力公司以职工出资为主兴办的企业。本次成功转让股权的在运在建及前期项目水电项目共计8座水电站26.3万千瓦,其中:在运水电站4座共计15万千瓦,在建水电站1座5万千瓦,前期项目3座共计6.3万千瓦。去年1~8月以来,在运电站实现净利润总额4171万元,资产优良。
恩施电力公司本部职工瞿江林2007年赶上了最后一批入股,当时她买入了10万元股份。她说:“除去本金,收益有60万”。
17日,新华社记者赴恩施调查发现,湖北恩施电力公司职工通过股权转让等交易获利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电力公司和恩施州政府均认为此事并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