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粮农利益 保证粮食安全
我市提早部署粮食保护价收购
作者:许享红、
本报讯 记者许享红、通讯员费大国报道:我市执行国家2011“粮食最低收购价”白麦/1.9元、红麦/1.86元,比去年分别提高1角、1角4分;稻谷2.14元/公斤,比去年提高2角。2月25日,我市粮食部门启动了“粮食收购利好政策”宣传工作。 据悉,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我市粮食主管部门首次在2月下旬就启动了国家粮食利好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向农户印发明白单、在村镇张贴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质量标准,让粮农和粮食经营者普遍知晓,提高农民种粮、售粮积极性,保护粮农利益。 为贯彻中央和省里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今年多次强调稳增长、调结构、强产业、惠民生,要求将粮食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据了解,我市粮食部门目前已启动粮食“收购”工作,谋划粮食质量测报、收购企业资格认定和网点科学布局等,提前做好收购准备。据市粮食局局长王炎林介绍,他们正密切关注市场,当市场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及时请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确保农民的粮食应收尽收,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利用收购充实粮食库存,发挥粮食储备“蓄水池”和“稳压器”作用,为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