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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
药价平均降幅45%直接让利患者1000万元
作者:唐天才、
本报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雷丽报道:3月10日,曾都区何店镇王店村村民贺先文因病前往镇卫生院看病拿药,花去药费40元。卫生院药房人员告诉记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这些药至少需要68元,便宜了将近一半。 据悉,曾都区作为全省首批基本药物试点地区,自2010年1月3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该制度实施一年多,目前已覆盖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些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即“进什么价,卖什么价”。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群众得到较多实惠。 据介绍,区卫生局从省中标配送企业中选择了3家公司负责基本药物的配送,对基本药物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使用、统一价格。截至目前,曾都基层医疗机构共集中统一采购价值1500余万元的药品,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5%,直接让利患者1000万元。 由于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基本药物一律取消药品加成,并纳入医保和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和范围,报销比例也高于非基本药物。药费便宜了,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的人也明显增多,门诊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8.7%,住院人次增长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