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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检察院检察工作创佳绩
本报讯 通讯员刘年生报道:日前,在湖北省检察院召开的2010年度检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同时,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授予全省 “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侦查监督科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科(处)室”;反贪污贿赂局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先进个人”、“先进检察官”;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10年,该院围绕广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5人,经审查批捕199人;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55人,经审查公诉224人;对61件重大刑事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3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84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立案侦查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21人,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人员7人,配合省院查处厅处级干部3人;立案查办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