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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外出村民选举村干部
可“短信”委托投票
作者:黎昌政
记者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已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凡外出村民可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具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据介绍,目前不少建制村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农民人数达到有选举权村民人数的30%至40%,这些外出村民多数不能回家参加投票选举,需通过委托投票形式行使民主权利。修订草案对委托投票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应自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委托本村具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同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两个,村民委托情况经选举委员会核查确认后有效,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要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或撤回。 (黎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