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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316国道随南路随小路曾都段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316国道、随南路、随小路等公路等级的逐步提高,沿线各乡镇依托交通优势,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但由于管理工作未跟上,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堆物占道、非公路标志等问题较为严重,有些路段出现街道化、集市化的趋势,成为新的“卡脖子”路段,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和我区的对外形象。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改善投资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3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迎接辛卯年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决定对316国道、随南路、随小路曾都段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公路沿线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国道20米、省道15米)内的所有违法建筑、棚屋、临时摊点、加水点、维修场所及其他临时设施; 二、公路用地上的违法占道堆积物,重点是建筑用砂、石料、空心楼板等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三、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立的单位名牌、各种广告牌、宣传牌、龙门架等非公路标志。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此次公路整治工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所属物项全部自行清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费用和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