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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的公告
根据我市《关于组织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工作方案》的安排,拟集中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为加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储备新生力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数量 1、县(市、区)党政副职培养对象,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少于3名,全市共确定10名左右; 2、乡镇(街办)党政正职培养对象,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少于7名,全市共确定20名左右; 3、乡镇(街办)党政班子成员培养对象,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要有1名,全市共确定40名左右。 4、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培养对象,选拔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培养对象中,女干部、党外干部要有一定比例。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选拔对象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县(市、区)党政副职培养对象资格条件: ①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职务干部或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其中,正科级干部须任职一年以上; ②应是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具有两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含挂职);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2、乡镇(街办)党政正职培养对象资格条件: ①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干部,且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一年以上; ②应是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乡镇(街办)工作经历,特别乡镇(街办)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优先;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乡镇(街办)党政班子成员培养对象资格条件: ①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应是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市直单位正、副科级干部培养对象资格条件: ①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正科级干部培养对象应是现任副科级干部; ②应是我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⑤近两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年限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以上任职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底。 三、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区(市、县)、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部门为单位,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各区(市、县)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分别负责本地本单位具体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填写《随州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表》、《随州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报名表上张贴推荐报名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连同报名表、汇总表、登记照电子版,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一起报送随州市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8:00至5月6日17:30。 相关表格可从随州组织网www.szzzw.gov.cn上下载。 (二)考试。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其中,现任副处级干部不参加笔试,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随州市委组织部设立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电话号码为3593090。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