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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活动闪亮开评
  是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市”战略,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稳定环境;是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随州作出了重要贡献;是谁?恪尽职守,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模式,用智慧和激情谱写“平安随州”的华美篇章……
  
    活动投票方式:1、电话投票:通过电信固定电话拨打1183218,按语音提示输入投票编号投票,信息费1元/票,免通信费,单部电话限投200票。2、短信投票:移动、电信、联通用户编辑372+投票编号(如:372801)发送至10628533,信息费1元/票,不含通信费。单部手机日限1票、月限10票。自5月19日起登陆sz.hb.vnet.cn“随州热线”即可看到您所关心的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公众投票数。
  
  
  活动主办: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随州日报社活动
  
  协办: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随州市公安局 随州市司法局
  
  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准则、办法及要求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同时正值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随州“工业兴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为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认真总结全市综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宣传广大综治维稳工作者、各单位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为“工业兴市”、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建党九十周年前夕,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随州日报社主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协办,开展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活动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市”战略,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综治维稳工作,综治维稳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树立综治维稳工作标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维稳工作的社会环境和争当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氛围。
    多年来,全市广大综治维稳工作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牺牲,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随州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此次评选,认真总结我市综治维稳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宣传广大综治维稳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宣传综治维稳工作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同时,通过评选,唤起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群众主动参与综治维稳工作,进而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我市综治维稳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为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作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工作在全市第一线的广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者、政法干警、综治委成员单位从事综治工作的同志和为我市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单位、各界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评选条件
    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善于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恪尽职守,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富有创造性,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首届“随州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条件
    基层党(群)组织坚强有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治安防范、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维护校园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铁路护路联防、禁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达到“八无”:即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无集体越级上防、无群体性事件、无人员违法犯罪、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吸毒人员。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全市共推荐单位25个,个人25名为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名额分配为:曾都区单位5个,个人5名;广水市单位6个,个人6名;随县单位6个,个人6名;市经济开发区单位1个,个人1名;大洪山风景区单位1个;市直单位6个,个人7名。
    各地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办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管辖地单位自我申报(个人由单位推荐),按评选标准初审确定推荐对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单位、个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候选单位、个人材料由随州日报·鄂北都市进入编辑程序并见报。
    五、评选权重比例
    公众电话、短信投票占60%,评委无记名投票占40%,总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即获得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和“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荣誉称号。
    六、投票时间
    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6月15日为社会各界投票阶段。投票截止时间:2011年6月15日18:00时。(注:超时投票无效)
    七、宣传表彰
    评选揭晓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首届“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人物”、“感动随州·十佳综治维稳单位”评选结果。并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前夕召开表彰会,对当选单位、当选个人予以表彰。
  
    201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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