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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抢”购肥须注意
  本报讯 通讯员杨勇报道:5月下旬,随州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对我市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监测。根据目前的检测结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商品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未标明或对商品生产日期作虚假宣传,误导广大农友。
    2、商品包装不合格,致使肥料水分或氮含量超标。
    3、商品出厂时氮、磷、钾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使农作物减产或绝收。
    为此,建议广大农友从以下方面选好自己适用的肥料:
    1、尽可能从经营规模大、技术服务能力强的经销商处购买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肥料,此类信息可从各地农业信息网上收集。
    2、商品外包装封口应整齐,系一次成型而非手工封口。且外包装袋上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成分含量等内容应标注清楚。
    3、打开外包装袋后,应有内袋或内衬,肥料颗粒均匀。
    农友购买肥料后,肥料应存放干燥地面,保持良好的通风,这样才能保证肥料有效使用,取得一个好的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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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科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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