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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曾志成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近日,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日,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接连印发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请您谈一谈为什么要开展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答: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要求,市安委会决定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行动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范围,重点打击治理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问: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吗? 答:它们的共性特点主要表现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这些都属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问:如何加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力度? 答: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切实做到 “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规定限期内拒不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问: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怎样进行责任追究? 答: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据情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山(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问:许多事故和隐患都有赖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最终受到惩处、得以整改。您怎样看待舆论监督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答:近年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已成为共识。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很大的提升。相对于经济发展速度,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死灰复燃。当前,要抓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和“黑名单”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坚强有力、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对于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恶劣行为,各级安监部门一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欢迎各级媒体曝光。也欢迎各界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电话:3596110;举报地址:随州市政府大楼五楼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2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