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农村白血病患儿可获救助
救助金为8—12万元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讯 记者徐军国、通讯员黄湘云、刘和平报道:6月1日起,曾都区启动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这一新政的实施,为该区农村白血病患儿带来“福音”。 此次施行的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采取单病种限额付费、统一定额结算。其标准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共补助8万元,第一年6万元,后两年每年1万元;中危组共补助12万元,头年8万元,后两年各2万元。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共补助8万元,头年6万元,后两年各1万元。 曾都区农合办负责人介绍,从6月1日起,凡曾都区0-14岁参合农村儿童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诊断标准,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的使用对象,可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和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1岁以下婴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向区农合办提出治疗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安排到省级定点救治医院诊治。 曾都区参合患儿白血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全过程治疗须在同一家定点医院。按《临床路径》规定治疗方法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和中危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由新农合基金承担医疗费用的70%,参合患儿家庭承担30%;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孤儿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80%,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不承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