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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你认同吗?
作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探访。
如今,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物质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然而人自身的安全感越来越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信任度似乎也越来越差。在如此现状下,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市民是如何看待的?有什么样的影响?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探访。 现 状:婚前财产公证人数逐年增多 日前,记者在曾都区公证处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近几年来,平均每年有500对左右的新人来到该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市民家中财产比较简单,看得见、摸得着的就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老三件’,这些家产,不用细分,也清清楚楚。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日益富足,市民家中的财产呈现多元化,家电、股票、房产、企业、汽车、存款等,为免财产‘流失’,婚前财产公证就成了一些人的选择。目前,婚姻财产公证日益成为人们的一种自愿行为,每年均呈增长之势。”该公证处主任解贵斌表示。 “人们传统的观念里‘谈钱伤感情’,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特别在当今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急剧变化、离婚率持续走高的影响下,为自己的财产做份公证,保护自己及子女利益不受侵犯,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更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解贵斌说。 反对者: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信任的表现 “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么?还没结婚就怕离婚,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6月28日,才领了结婚证不久的小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小王告诉记者,他和女友谈了两年恋爱,感情一直很好,现在正筹备年底的婚姻。“在拿结婚证之前,也有亲戚朋友开玩笑说,现在流行婚前去公证下财产,免得日后扯皮。”小王说,这起因源自于父母为他买的一套新房。 今年年初,小王的父母经过多次考察,首付了20多万为小王买了一套房子。小王提出,房子的贷款部分由自己和女友偿还,但是小王的父母拒绝了,表示房子由老人还贷,但房产证必须是写小王的名字。“父母说现在年轻人的感情变化快,万一结婚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房产等财产会产生很多纠纷,因此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写上我的名字。”小王对此很无奈,他告诉记者,父母也曾委婉提出最好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但他觉得没有必要,“我和女友的感情很好,我也对我们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婚姻本来就是相互信任的两个人走到一起,如果还没有结婚就考虑财产的分割问题,我觉得这样的婚不结也罢。” 记者就“结婚前你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吗”这个问题随机采访了数十位市民,他们中大部分表示,婚前如果先去做财产公证,在心理上就会接受不了。市民马女士告诉记者:“婚前财产公证,虽然分清了财产,但是隔阂了双方的心灵,挺伤感情的。而且感情一旦沾染上铜臭,就变味了。” 支持者: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姻的务实态度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人数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随州也不例外。记者日前从随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2008年我市离婚夫妻是1820对;2009年全市有1989对夫妻离婚;2010年全市有2358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利用公证,把婚前财产都‘说开了’,这是避免日后的麻烦。”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李女士在谈到财产公证这个话题时,感慨不已。 李女士在2008年结束了为期5年的婚姻。“在离婚时,我和前夫为了财产对簿公堂,近一年的诉讼让我身心俱疲,而且到后来,前夫还是拿走大半的财产。”李女士说,在经历了这样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去年有一名类似遭遇的男子走进她的生活,赢得了她的信任,双方在去年拿了结婚证,并且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当我提出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我现在的丈夫也很赞同,我们都认为,这是对婚姻的务实态度,而并不是为离婚做准备,只是不想像第一次婚姻一样那般伤心。”李女士告诉记者。 不仅再婚夫妻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少新婚夫妻也开始热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今年在曾都区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小陈夫妇就是其中一对。 小陈夫妇是一对“80”后夫妻,在谈到为何要办婚前财产公证时。小陈说,虽然婚姻是爱情的升华,但“爱情”很多时候并不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爱情”也不是生活的全部。“婚姻并不像爱情那么纯粹,里面还有许多现实的因素要考虑。感情是无形且得不到保障的,所以我们都给彼此留下一条物质退路,这样一旦感情失败,自己还不至于输得血本全无。”小陈说,但他很希望这份约定永远用不到。 专家:婚前财产公证是把双刃剑 “婚前财产公证是把双刃剑,要不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最好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心理上都能接受且完全自愿,理智地看待婚姻的未来,在婚前梳理清各自的财产,就能避免感情消失后,为了财产分割而对簿公堂,对双方造成再次伤害。”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陈令这样说道。 陈令告诉记者,近年来离婚诉讼不断增多,一般新婚夫妇感情好得很,“感情至上”,“说起钱不亲热”。可世事难料,一旦撕破脸皮,又为财产争得 “头破血流”,有些事情不做公证确实难说清楚,很容易为婚姻埋下祸根。 记者从市区县等各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均涉及到了财产分割问题。如有的夫妻尽管感情确已破裂、形同路人,但由于长期处于争夺财产的“拉锯战”中,不得不仍要在一起居住生活,这既增加了审判机关处理离婚案件的难度,也同时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还极易引发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从这个角度来说,婚前财产公证也为人民法院及时妥善地解决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提供了重要的裁判依据。 一位心理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需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更多的是一个观念问题。他告诉记者,在西方社会,婚前财产公证比较常见,也很少会引发夫妻之间的矛盾,这是因为在他们的价值观和婚恋观里,婚姻情感和个人拥有的财富是两回事。而在中国人的传统里,习惯于把婚姻和对方的经济状况联系在一起。因此中国的情侣一旦涉及婚前财产公证等经济分割问题,往往就会觉得这是对感情、对自己的不信任,自然引发情感危机。 “所以在决定财产公证之前,不妨问问自己:你希望这样做,是因为你对对方还没有足够的信任,担心未来婚姻破裂导致财产损失;还是你确实接受财产是财产、感情是感情这样的观念。找到问题的答案,便不会为这个问题困惑了。”这位心理专家说。本报记者 包东流 通讯员 吴博 余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