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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打翻开水瓶烫伤 瓶主应负责吗?
律师:瓶未放适当位置时应担责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陈令、实习生欢报道:“同事不小心踢倒了我的开水瓶,结果被烫伤了,现在他居然让我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日前,我市某公司职员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烦心事。 原来,王先生每天上班后都打一瓶开水放在自己的办公桌旁。前不久的一天上午,他的一个同事经过时,不小心将开水瓶踢倒,导致开水瓶炸裂,溅出的开水将同事的右腿烫伤。经过诊治,王先生的同事休养了大半个月。“哪知他后来居然向我提出要我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说是因我开水瓶放的位置不当导致他被烫伤。”王先生很无奈,“可我的开水瓶每天都是靠近桌子放着,以前从没出过事。” 对此,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王先生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责任的前提是他在致人烫伤的过程中负有责任。如果王先生的开水瓶放在适当安全的位置,只是其同事自己粗心碰到水瓶被烫伤,那么其同事应对自身的疏忽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