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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查处“国Ⅱ标准”摩托车销售行为
  近日,随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部分摩托车经销商存在销售国家已经禁止销售的“国Ⅱ标准”两轮摩托车行为,品牌涉及“五羊”、“钱江”、“豪爵”等。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须达到 “国Ⅲ标准”要求,同时停止制造、销售、注册登记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国Ⅱ标准”的两轮摩托车。目前,该局已依法对7家涉嫌违法销售的经销商进行了立案调查。 (通讯员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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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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