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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触犯交通律法二十人驾照被吊销
作者:郑立、
本报讯 记者郑立、通讯员池能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对涉嫌交通肇事、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危险驾驶驾驶的20名驾驶人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5人被处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