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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药价比以前降低45%左右
作者:唐天才
“几乎要便宜一半,真划算!”10月31日上午,曾都区南郊茶庵村村民万小林来到村卫生室治疗手伤时高兴地说。因为左手食指外伤,万小林连续3天到村卫生室打针。但交费时,万小林发现,一样的药物前两天各交56元,当天却只需30元。 据悉,从10月31日8时起,曾都区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198家村卫生室开始使用统一采购、配送的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降低了45%左右。 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村卫生室,该区划拨相关服务经费予以补偿,将比照村干部的工资标准,对乡村医生给予补助。 曾都作为全省首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从2010年1月31日起至今,已分步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曾都实现了所有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曾都群众普遍受惠。(本报记者 唐天才 通讯员 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