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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多年,母亲还有抚养权吗?
法律人士:依然有!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陈令报道:因感情不和,妻子抛夫弃子外出打工多年,今年听闻丈夫离世,于是回家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不料此举却遭到孩子爷爷奶奶的坚决反对。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烦恼。 王女士告诉记者,前些年她和丈夫因感情问题多次吵架,后来一气之下就独自外出打工了,之后一直没有回过家,当时5岁的儿子与丈夫生活在一起。“虽然在外面打工,但还是很想念孩子,可老公一直不同意离婚,所以就一直没有回家。”王女士说。直到今年,王女士得知丈夫因癌症去世,儿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于是回家想接走孩子。但两位老人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她没有尽过母亲的义务,因此没有权利带走孩子。“当初离家出走的确是我不对,但现在我只想给孩子一个好一点的生活环境,这也有错吗?”王女士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才能由指定的其他人监护。王女士虽然之前离家多年,但这并不等于她丧失了抚养权。因此律师建议王女士可先与两位老人协商,在取得老人的谅解后达成共识,若老人坚持己见,王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