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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房价走势
“房价”二字,牵动着百姓安居乐业,牵动着经济健康发展,牵动着社会和谐稳定。 经过持续近两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今年6月份起,一些城市房价企稳并出现合理回落,房地产调控的成效正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全国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调控正朝预期方向发展 2011年是房地产业的大变革之年。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凌厉推进,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在调控中正在向更加理性、健康的轨道发展。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下降0.14%,今年以来首次出现环比下降。“总体来看,目前房地产调控已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成效突出表现在:实施限购城市的投机性需求基本得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下半年以来,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非中心城区房价出现下行趋势;住宅地价上涨势头出现回落;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住房供给增加。“房地产调控正朝着预期方向发展。” 为什么过去调控“屡调屡涨”,本轮调控却能向既定目标步步推进? 措施更有力——从 “国十条”到“国八条”;从差别化信贷的经济政策,到限购、限价的行政手段;从增加普通住房供应到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从全国统一的政策到地方的执行细则……根据市场变化,政策不断出台,一次比一次更严厉、针对性更强。 落实更到位——本轮调控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列为重中之重。今年初,中央要求各省在年初制定本地房价调控的明确、量化的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如果目标没有完成,要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甚至问责。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这使调控效果的评估更加刚性化、有据可循。公众的监督和中央政府的问责,无疑给地方政府套上了“紧箍咒”,必须动真格。 决心更坚定——中央政府始终把调控成效视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视作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体现。每次房价出现反弹,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及时站出来,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变、力度不松。 关键时期应坚持调控不动摇 在房地产调控成效初显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调控正处在关键时期,成果仍不稳固,远没到可以放松的时候。 为什么必须坚持调控不放松?以“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的目标来看,城市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等参考性指标还没有接近“合理”的区间,促使房价反弹的因素依然存在。只有坚持和完善调控,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才能巩固调控效果,使房价继续向更合理、更安全的水平回落。 同时,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以及土地、税收、法律法规等长效机制的改革还刚刚起步。如果刚见成效就放松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会回到过去的发展轨道上,房价的反弹在所难免,调控有可能前功尽弃。 (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