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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款”记
  12月13日一大早,激动得一宿未睡的武汉大学中南医院92岁退休老教授戴文本,不断地催促女儿高侍健到医院大门口等着从随州赶来的余晓东法官,因为就在前一天,余晓东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一个天大的喜讯:她被骗走了15年的积蓄全部被 “追”回了,今天就给她送来。到底怎么回事?事情还要从1995年说起。
    干女儿高息揽储
    老教授不慎被骗
    1995年戴文本教授来随州巡诊,治好了某银行职工付某的肿瘤,感激之余,付某拜戴教授为干妈。1996年10月,付某找到戴教授,称他们银行有高息存款,可以帮干妈办理高息存款,于是戴教授两次一共将86000元交给了付某。但戴教授万万没有想到,干女儿没有将这笔钱办理存款,而是挪给其子李建 (化名)做生意去了。戴教授多次找付某索要存单,付某以种种理由搪塞。
    1998年12月,戴教授找到付某索款,付某这才承认此款被挪用了,并出具了欠条。此后多次索要,付某还了11800元,但尚欠95880元 (包含利息),2003年1月付某、李建为戴教授出具欠条。
    2003年11月26日戴教授向曾都区法院起诉,要求付某和李建偿还欠款。2004年2月,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李建、付某偿还戴教授借款95880元。判决生效后,李建、付某没有自动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曾都区法院执行二庭余晓东庭长主执。
  意外得知银行账户法官巧计划扣欠款
    判决作出后,挪用该款做生意的李建见势不妙,跑了!于是曾都区法院执行二庭对付某所在的银行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采取从付某工资中每月扣款的方式来执行此案,但2005年付某去世,这一执行措施失效。
    戴教授对李建只是见过几次面,对他情况根本不熟悉,无法提供执行线索,而执行人员按照判决书上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时才发现,信息提供的住址没有李建这个人,身份证号也没有,而且“李建”这个名字只是音同字不同。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余晓东查询了随州所有与“李建”同音的人员信息,符合条件的有15人之多,但谁也没见过李建,线索难再寻了。
    今年4月,曾都法院一位法官从一名律师口中得知一个消息:随州一个在襄阳做生意的老板要和随州某银行的李建打官司,曾经咨询过他,但李建具体情况不清楚。余晓东迅速赶赴襄阳,最终在襄阳某法院找到了承办此案的法官。在他们的帮助下,通过照片比对,确认了李建的信息,原来这些年他一直躲在襄阳做生意。虽然其具体住址还不清楚,但查到了其银行账户。由于李建同当地银行有一定的关系,且不能肯定账户上有无资金,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余晓东没有惊动他,耐心地等待执行时机。
    12月8日,余晓东得知一个确切消息,李建有一笔款打到了账上,第二天一早就要转走。12月9日凌晨4点,余晓东和执行二庭的全体法官出发赶赴襄阳,早上7点就等候在银行大门口。8点半银行刚一开门,余晓东和同事第一个进入银行办理相关查询、冻结、划扣手续。在返程的路上,余晓东的手机响了,“余庭长,你们是不是把我的款划走了?”“你是李建吧?”对方挂断了手机并关机,再也联系不上了。
    拒不执行法院裁决
    罚款还要追究刑责
    12月13日,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余晓东一行赶赴武汉将95880元欠款及利息一共10.5万元全部送到了戴教授的手中。
    此事见诸网络后,引起了网友热烈反响。一方面,对法官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执着表示赞赏,“看后很感动,法律不再打‘白条’!希望长期能这样。”网友 “杠子虫”说。另一方面,认为李建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12月2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曾都法院院长李伟业。李伟业表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应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已对李建下达了罚款通知书,由于当时李建的账户余额只够当事人的执行款项,所以优先满足当事人的权益。记者徐斌 通讯员雷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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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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