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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1年12月27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343人。我市曾都区、广水市、随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随部队各选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8名。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会员对33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各选举单位对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曾都区、广水市和随县分别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随部队各选举单位召开了军人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各党派、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408名,然后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选出了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8名。 选出的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方面的代表均占有一定的比例:工人代表41名,占12%;农民代表64名,占19%;干部代表80名,占24%;知识分子代表79名,占23%;其他方面的代表74名,占22%。其中:中共党员213名,占63%;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125名,占37%。妇女65名,占20%;少数民族代表2名,占1%。当选的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直接参与和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这对于我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兴市,实现跨越赶超,为开创随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选举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可以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38名,缺额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