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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涨价拒载 20余名的士司机受处罚
作者:徐斌、
本报讯 记者徐斌、通讯员朱大伟报道:2月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和市城运处了解到,春节期间随城部分出租车出现了经营不打表、涨价、拒载等违规现象,20余名违规出租车司机已被分别给予停业学习、警告、罚款等处理。 1月22日晚18时40时许,市民李先生拦乘车牌尾号为63的出租车,上车后司机直接告诉他:“春节期间不打表,起步价为10元。”李先生要求司机打表经营,结果被拒载。1月29日11时,程先生一家四口从实验小学乘坐车牌尾号为96的出租车去北郊五丰中学附近,出租车司机未打表,收取30元车费。这类借机抬高运价、送客不打表、随意喊价、拒载乘客的现象在春节期间频现,市民纷纷向运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投诉。 针对以上问题,市城运处加强监管,重点对汽车站、火车站等路段进行监控,打击出租汽车违规收费行为,整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问题,对乘客的举报投诉进行了调查核实,联合物价部门对违规车主进行了处罚,对拒载的士车主处以500元罚款,对不打表的士车主处以200元罚款。截至目前,共处理和办结违规经营20余起,并将处理结果向乘客反馈和答复。 市物价局和市城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乘坐出租车遭遇不打表、乱收费、拒载等违规问题时,可以用手机录音摄像、索取发票获得证据,拨打12358、0722—96595—2或324312投诉,物价部门和运管部门将对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