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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零换整”假币换真币
两诈骗者已被判刑
作者:陈玉、
本报讯 记者陈玉、通讯员晏贵先、刘莉莎报道:吴某和陈某用假币实施诈骗,采用“零换整”的方式骗取中老年人钱财。近日,随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和陈某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1年2月,吴某多次购买假币,与陈某合谋用“零换整”方式用假币换取他人真币。两人先后窜至随南乡镇农村地区,寻找独居的中年妇女或单身独居的中老年人,冒充乡镇民政机关干部诈骗,共骗取8名受害人现金8200元。案发后,随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两被告人的亲属代为退赔了所骗取的8名受害人的全部赃款。 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地区骗取中老年人钱财,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在归案后均能坦白认罪,并退还犯罪所得赃款,均具备酌情从轻处罚之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