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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本报讯 通讯员华艳、甘琼报道:日前我市出台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随州市区域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 《随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档次表》中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具备浮动条件的单位实行浮动费率。行业基准费率按行业类别分三种:1%、1.5%、2%。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以本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浮动范围为上、下各两档,浮动标准为0.2%-0.5%之间。浮动条件与上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收支率或工伤事故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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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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