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打造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品牌 助推服务民生跨越发展

  图一:2012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在随州召开
  
    图二: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2,思路与行动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依法行政、防范风险、和谐发展,扎实开展“省级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巩固深化年”、“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年”、“创先争优业绩年”等活动,力争新增归集2.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到3.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000万元。
    加强扩面管理,打造“惠及民生公积金”品牌。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拓展年”活动,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扩大贷款规模,严格贷款程序,实现应贷尽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扩大贷款受益面。
    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公积金”品牌。规范窗口服务,加强作风建设,推进组织文化建设,强化“奉献、负责、守纪、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为随州住房公积金事业跨越发展提供精神支撑。
    规范风险管理,打造“廉洁安全公积金”品牌。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升级管理信息系统,打造“数字化公积金”平台,形成高效、安全、便捷的运转机制。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
    (一)业务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实行,所有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
    (二)互助性。通过支持职工贷款购房,帮助住房困难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三)工资性。职工和所在单位各按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
    (四)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是任何一名职工必须储存的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拉动城市住宅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个人而言,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每年可以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是职工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存储活期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六是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缴存单位和职工拥有住房公积金的哪些义务和权利?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是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受以下权利:一是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二是职工与单位有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情况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拒绝。三是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条件的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四是职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权利;五是职工有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权利。
    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营业大厅或广水、随县办事处。
    办理资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3)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8)单位职工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多少?缴存比例是多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应逐年提高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新录用职工个人账户如何设立?
    答:单位新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在办理缴存手续时提供新录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完成新录用职工的账户设立手续。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答:职工在本市内调动工作,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加盖印鉴后,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职工调出本市工作,由调出单位提供职工调出通知书及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账号,通过汇款方式转出。
    单位和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封存后可在满足中心规定的相应提取条件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月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什么情况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一是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二是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依法予以清偿。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
    (1)前台查询:职工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中心服务大厅或各办事处前台查询;(2)网站查询:职工可登陆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uizhougjj.cn)进入相应的查询板块进行个人、单位、贷款等业务的查询;(3)联名卡查询: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可以在工行、建行任一柜台机上自助查询,同时办理网上银行的职工可以登陆网上银行公积金业务模块进行查询,中心的前台查询机也提供联名卡自助查询业务;(4)寄送对账单。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二)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职工因家庭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情况下,能否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为其提供帮助。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应当说明理由。
    购房提取的有效时间是多少?
    答:职工构建房提取的有效时间为:购房合同备案时间2年内或房屋所有权颁发时间1年内。
    办理提取业务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视业务类型的不同要准备以下几种材料:
    (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支取凭证》(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1、离休职工须提供老干局颁发的离休证或离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退休职工须提供劳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市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3、出境定居的,凭出境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及复印件 (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5、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的,提供工作调动手续;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社会救助证及复印件;8、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资格证件;若合法继承人为多人的,需同时到场签字确认;数额较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复印件。
    (四)户名为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提取资金将直接支付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内)。
    (五)他人代为办理另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在管理中心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代理提取)》;3、结婚证或同一户口薄 (职工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薄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4、配偶、子女或父母以外其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名为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时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是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权利和业务对等的原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职工具备以下条件,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四)能提供合法足额的担保;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的父母、子女构建自住住房时,职工个人或配偶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的父母、子女构建自住住房时,职工个人或配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提供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有哪些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按下述条件中的最低数取值:
    (一)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
    (二)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不超过8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50%;
    (三)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
    (四)以现房抵押方式贷款的,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以住房公积金互保方式贷款的,不超过担保人公积金账户总额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答: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限;但对连续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限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现行的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45%,比商业贷款低2.45%;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9%,比商业贷款低2.15%;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答: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予退还,也不得收取违约金。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购房合同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应准备哪些资料?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视类型的不同应准备以下几种资料:
    (一)房产局监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附复印件);
    (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附复印件);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 (附复印件);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附复印件);
    (五)借款人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原件(附复印件);
    (七)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八)以现房抵押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附复印件2份)。借款人用他人房产抵押的,还需提供被抵押房夫妻(抵押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到管理中心面签抵押合同;以公积金互保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转移凭证 (盖章)、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担保人到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承诺书。
    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可以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何规定?
    答:按照等额本息的方式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在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自动划扣。
    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未偿还将如何处理?
    答:职工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拒不偿还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处置:(1)对发生的职工公积金逾期贷款,由受托银行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2)由公积金中心按《贷款合同》和《担保书》的约定,强行划转借款人及担保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以抵付借款人所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3)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随州支行提供逾期贷款划转职工名单,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职工个人的诚信档案;(4)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抵付所欠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送催缴通知、律师函,直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单位出现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逾期不缴、少缴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拒绝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单位拒绝住房公积金行政检查的,不如实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对骗提骗贷等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答:以欺骗手段违规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本息,骗提人三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骗提人五年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骗提人终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贷款项本息,骗贷人五年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骗贷人终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打造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品牌 助推服务民生跨越发展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专版】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