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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实施
作者:王松、
  本报讯 记者王松、通讯员刘建勋报道:市政府日前出台《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和个人若不按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该《规定》对城市建筑垃圾定义为: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持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及出入口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无污染。
    对不按要求处置、管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上限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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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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