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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子弹主动上缴两名村民免于处罚
作者:陈玉、
本报讯 记者陈玉、通讯员蔡朝阳、付本勇、王维报道:私藏36发机枪子弹20余年,日前,男子主动将其上缴公安机关,被免于处罚。 “五一”假期过后,广水市杨寨镇村民李某来到镇派出所,上缴了自己当年参加民兵训练时留下的、并珍藏多年的“宝贝”——36发机枪子弹。原来,全国公安系统正开展“缉枪治爆”行动,杨寨派出所民警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卡片,李某得知后,对自己私藏子弹,一直惴惴不安便主动上缴。 根据《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精神,民警当场宣布对李某非法持有弹药的行为免于处罚。放下包袱的李某立即打电话劝告朋友王某将其私藏的步枪子弹上缴,不到十分钟,王某便携带私藏的49发步枪子弹来到派出所上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