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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招考委〔2012〕4号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随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市直各单位,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已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 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级示范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以下简称联合体)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一、“名额分配”招生范围 随州市各初中2012年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初中阶段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4、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5、自愿参加联合体招生,服从电脑随机派校。 6、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三、“名额分配”招生录取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总人数为联合体2012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30%,按比例分到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市直学校。 四、“名额分配”招生报名程序 (一)坚持学生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二)学生依据报名条件填写《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家长签署意见→学校签署意见→联合体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取得“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市招考办于2012年6月上旬在随州市招考办网站(http://www.hbszzk.com)公示。 五、“名额分配”招生的组织与管理 “名额分配”招生工作在随州市招考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各负其责,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各环节规范有序运作,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流程 1、凡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中考分数达到第一批次线,联合体学校确保录取。 2、录取名单确定后,聘请第三方采用电脑派校的方式,分别将录取的考生随机分配到随州一中、随州二中。对随机派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3、录取时间:“名额分配”招生在第一批次录取之前进行。 七、“名额分配”招生有关要求 1、“名额分配”招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2012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联合体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凡符合“名额分配”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再填报其它学校志愿无效。 3、已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中考分数未达到第一批次线的考生,不影响填报其它学校志愿。 咨询电话:13339894207 13339894287 举报电话:0722—3590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