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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环保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执法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简化行政审批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市环境保护局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行政审批承诺: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全程跟踪督办行政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需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属于本级审批的对资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3日、1日内审批完毕。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要求,涉及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当日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行政执法承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办理相关案件,对重大案件处理实行会审制度。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遵守廉政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的,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三、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承诺:优化窗口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一站式”办公,统一受理和办结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城区内的环境污染投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城区外的环境污染投诉,在两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调处。一般污染问题3个工作日解决,重大污染事故处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到环保部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引导到位。属于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解释清楚,认真办理;属于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及时转交相关工作人员办理。 四、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承诺: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六不准”。凡投诉和举报我局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环保局受理举报电话:0722-6261448 举报电子邮箱:gshboffice@soh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