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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交通运输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
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运输行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负责落实。(三)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和民间运输、车船维修、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四)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组织指导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五)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公路客运站以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六)负责全市河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机动船的检验、汽车的检测和公路路政以及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七)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引进技术和承接公路工程等工作。(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为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市交通运输局郑重承诺: 一、坚持“文明服务”。做到执法人员着装整齐,证件齐全,依据充分,宣传到位,解释耐心,待人礼貌。不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二、坚持“阳光服务”。做到收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度公开,实行“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 三、坚持“温情服务”。做到尊重业主,善待业主,视业主为亲人。不刁难业主、不随意扣留车船。 四、坚持“跟踪服务”。做到一个单位帮一至二个企业,一名职工帮一至二个业主,实现全过程跟踪服务,为业主解决困难,提供信息。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参与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坚持“限时服务”。凡政策、法章有明确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完成;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办事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得用“冷、慢、硬、推、拖”的态度对待业主。 六、坚持“首问负责服务”。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凡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办理,全程服务,负责到底;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同,能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答复的转交给有关人员处理。不得见访就让、见案就避、久拖不决。 七、坚持“诚信服务”。做到按政策收费,按明白卡收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为优质服务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不断提高交通服务质量。不敲诈勒索、坑蒙拐骗业主。 八、坚持“承诺服务”。做到一诺千金,言出必行,工作通过专栏、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展示,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人:杨祥勤 投诉电话:0722-6232737 邮箱:gsjtj@sina.com |